提示:我市2019年小学招生政策、划片范围确定。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对全市就读小学一年级儿童的截止出生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(含8月31日)。
小学继续实行就近、划片、免试入学的招生原则。随迁子女入学坚持“相对就近”的原则。两区新生入学都是采取登记、审核、发入学通知书的办法。运河区是网上登记、规定时间内到校确认,新华区是直接现场登记。
新华区小学招生范围
实验小学:清池大道以东:解放路以北,机场路以南,建设大街以西;解放路以南,黄河路以北,交通大街以西:黄河路以南:南苑小区、泰和世家小区、居住在王希鲁的市区户籍儿童。
车站小学:铁路以西:建设大街以东,维明路以南,解放路以北;志强路以南,交通大街以东,黄河路以北;黄河路以南,欣欣家园小区及以东。
路华小学:铁路以东:千童大道以西,维明路立交桥以南;铁路以西:交通大街以东,解放路以南,志强路以北。
新兴小学:千童大道以东,长芦大桥以西,工农路以南,黄河路以北。不包括东西队、百合世嘉小区。
第二实验小学:铁路以东:永济路以北,海浩超市门前小路以西(不包括化建二区、中油和器材库家属区),向北至后三里庄;永济路以南,千童大道以西,维明路立交桥以北;千童大道以东,石油大街以西,工农路以北;铁路以西,永济路以南,交通大街以东,维明路以北。
中宇小学:铁路以东:长芦大道以西,新开路以南。
中宇小学:铁路以东:黄河路以南,长芦大道以西,海河路以北;黄河路以北,千童大道以西,新开路以南;不包括县直单位小区。
建兴小学:石油大街以东,长芦大道以西,工农路以北,渤海路以南;化建二区、中油器材库家属区、百合世嘉小区。
石化小学:清池大道以东,渤海路以南,铁路以西,三里庄立交桥以北。
北环路小学:清池大道以东,永济路以北,铁路以西,三里庄立交桥以南;永济路以南,机场路以北,建设大街以西;建设大街以东,永济路以南,维明路以北,交通大街以西。
新华区小学招生细则
新华区继续实行免试就近入学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,以进城务工人员“合法稳定居住、合法稳定就业”为基本条件,坚持“相对就近、免试入学”的原则。严格遵守招生范围,所有城区小学要严格按照划定的范围招生,原则上不得招收范围外的学生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,各学校都要按区教文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安排招生工作,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。同时,严格控制班额。
年满6周岁(2013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)的适龄儿童且有学习能力才能申请入学。新生入学报名采取先登记,后上报审核,审核通过后,再发入学通知书的办法。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,根据情况不同分为6类。适龄儿童跟随家长按照以下时间安排,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、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,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报名(登记接种卡只要原件,其他材料要原件及复印件)。
入学适龄儿童类型划分:
第一类:学生为范围内户籍,范围内父母自购房。报名时间:7月5日。提交资料: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(均为范围内户籍),父母有效期身份证;②房证(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)或购房发票;③接种卡。
第二类: 学生为范围内户籍,范围内居住,父母名下无住房。报名时间:7月6日。提交资料: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(均为范围内户籍),父母有效期身份证;②沧州市房产管理局无房证明(儿童父母);③实际居住证明;④接种卡。
第三类: 学生为沧州市区内户籍,范围内父母自购房。报名时间:7月7日。提交资料: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(均为沧州市区户籍),父母有效期身份证;②房证(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)或购房发票;③接种卡。
第四类: 学生为非沧州市区户籍(进城务工随迁子女),范围内父母自购房。报名时间:7月8日至7月9日。提交资料:①原籍户口簿(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),父母有效期身份证;②父母的居住证(至少一方持有);③房证(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的父母)或购房发票;④父母(至少一方)在新华区满6个月(至2017年7月5日)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;⑤接种卡。
第五类: 学生为沧州市区户籍,范围内租住特殊住房、保障性住房等,父母名下无住房。报名时间:7月10日。提交资料:①儿童及父母户口簿(均为沧州市区内户籍),父母有效期身份证;②沧州市房产管理局无房证明(儿童父母);③提供与住房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合同;④接种卡。
第六类: 学生为非沧州市区户籍(进城务工随迁子女),范围内租房。报名时间:7月10日。提交资料:①原籍户口簿(父母与孩子同一户籍),父母有效期身份证;②父母的居住证(至少一方持有);③房屋租赁合同;④父母(至少一方)在新华区满6个月(至2017年7月5日)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;⑤接种卡。
根据新华区城区建设和学校办学规模及容量的实际情况,实验小学、第二实验小学、中宇小学不招收第五、六类学生。其他学校按照适龄儿童类别依次报名登记,学校招生计划如果不能满足辖区内6类学生全部入学要求,将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,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。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以沧州市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,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到学校申请学位。
规范网上转接学生学籍,实现“人籍一致”。今年秋季,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转(入)学(转入学校须有空余学位)必须有居住证、房证或租房合同、满半年的务工合同、交养老保险的证明;取消纸质转学申请表。学位已满的学校不再接收转入学生。